信阳中院与黄冈中院 深入加强区域司法协作

2016/06/28  浏览量:     

  【中原经济网讯】(河南经济报记者 付宜成 通讯员 黄涛 钱玉忠)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信阳市与湖北黄冈市两地政府振兴发展大别山革 命老区的战略合作协议,日前,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大别山革 命老区区域司法协作签字仪式,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新中,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代表双方签字并讲话。

  张新中表示,黄冈中院切实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鄂豫皖革 命老区涉军维权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牵头搭建司法协作平台,助力大别山革 命老区振兴发展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为信阳中院“走出去、引进来”带来了良好机遇;另一方面,这是实现大别山革 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时代要求。进一步加强区域间司法协作、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效保障和服务大别山革 命老区振兴发展,是主动适应大别山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形势新常态的必然要求。区域司法协作积极契合大别山革 命老区振兴发展整体思路,双方坚持依法协作、友好协商、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原则,以实现区域内司法公平公正和司法资源的集约优化为导向,着力统一司法尺度、 减少司法“壁垒”、提升司法合力,充分发挥司法的统一性、协调性、指导性功能,促进形成稳定有序的投资环境、公平公正的竞争规则和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为大别山革 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张新中强调,信阳市两级法院将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强化司法服务保障职能,共建法治、平安大别山;加强审判执行业务协作,提升区域公正为民司法水平;完善日常联络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协作有序高效,在深度和广度上推进司法协作不断深化融合发展。

  贾石松表示,为了推进《大别山革 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这一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信阳、黄冈两地政府签订了《关于推进大别山革 命老区振兴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了两地一体化发展的总体方向和重点领域。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就必须自觉把工作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大局之中,积极发挥司法的统一性、协调性、指导性功能,全面加强司法协作,保障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构建与区域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司法工作机制,着力推动破除一体化发展中的利益藩篱,建立科学合理的新型区际利益协调机制,促进形成稳定有序的投资环境、公平公正的竞争规则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为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贾石松希望以此次协议签订为契机,两地能够建立起制度化、常态化的完整司法协作体系,进一步加大联系沟通力度、加大工作协作强度、加大学习交流深度,全方位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的司法协作,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努力把大别山革 命老区核心区建设成为平安之区、法治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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