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纪委发布通知严禁清明期间公车私用

2014/04/03  浏览量:   作者:马艳明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防止公车私用,昨日,市纪委监察局转发省纪委通知,严禁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

  通知指出,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上述活动。

  通知要求,执行公车封存停用制度。清明节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公车一律封存停用。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清明节期间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公车私用问题,要依规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27-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