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推出“大别山人才新政”

2013/10/25  浏览量:     

  广纳贤才“151计划”

  依托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业企业、各类农业龙头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工业园区和社区等共同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逐步达到每年接收省内外实习实训大学生10000名。

  每年通过公开招录、考核、招聘等方式,吸纳5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来黄冈就业。

  新建孵化基地(孵化器)20个,支持创新创业大学生1000名;探索建立科技创新创业导师团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完善“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

  开辟人才绿色通道

  畅通人才进入通道,黄冈出台“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细则”。

  细则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进行界定,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省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等。

  黄冈成立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和引进委员会,负责审定急需紧缺专业和岗位,认定引进的人才资格。高层次人才经资格审查,通过考核,可直接引进。

  黄冈出台系列“人才新政”,保障绿色通道畅通——

  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年度用人计划限制,随到随办;

  对于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也可低职高聘,不受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的限制;

  事业单位因特殊需要急需聘用高层次人才的,经黄冈市人才引进委员会核准后,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设置特设岗位。

  用人单位凭人才引进“一卡通”到相关部门办理编制审批和人事手续,办结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十大优惠政策“兜底”

  ■到黄冈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习

  实训的大学生,每人每月享有500元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

  ■有意向到黄冈事业单位就业的

  高校毕业生,符合《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的实施细则》(黄办文〔2013〕11号)规定的引进人才资格和条件的,经考核合格后,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引进。

  ■与企业签定工作合同满3年以上

  的,博士、硕士、本科生、高职专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生活津贴12000元、6000元、4000、2000元,连续发放最高5年。

  ■如需购买住房,与企业签订3年

  以上就业合同的,博士由财政一次性补助10万元,硕士由财政一次性补助5万元;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由财政一次性补助5万元。在黄冈暂无自有住房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由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补贴;在企业就业的高职专科生,由财政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

  ■投入专项资金鼓励和扶持毕业生

  创业,对经认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要求,市场前景看好,具有引领带动,推动本行业科技创新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成功经营一年的,经认定后给予实际到位资本金30%、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毕业生到黄冈创办企业申请小额

  担保贷款,不受出资额和注册资金的限制,按生产规模和流动资金需求确定担保额度。个人独立创办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创办微型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对进入孵化器的大学生初创科

  技企业,其3年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市县留成部分,由财政扶持该企业专项用于研发投入;毕业生创办企业的各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团队成员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全额奖励纳税人。

  ■ 到黄冈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可

  免费参加岗前培训,并享有生活补贴。贫困家庭(享受低保)未就业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培训补贴。

  ■入驻孵化基地的毕业生自主创

  办企业,由孵化基地提供经营用房的,可比照“省级示范基地”场租、水电费补贴标准,在创业3年内给予场租、水电费补贴。

  ■到黄冈事业单位就业的硕士、博士,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硕士可直接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博士可直接任正科级领导职务。